叫他起床。饿坏肚子可不好受。”
瑞文西斯露出坏笑:“那等麋鹿和季阿娜都洗漱完了,我去叫他起床。之前他叫我起床吓我一跳这件事我还没找她算账呢。”
该说不说瑞文西斯自称自己是掌管“有仇必报”的恶魔呢,这都过去几个月了,终于让她等到机会,惊奇的是她竟然将这件事记在心里好几个月,如果没找到机会恐怕还要再等上更长时间。
李时雨耸肩:“无所谓,你去吧。”
“我以为李时雨你会阻止我。你从来不都是帮汪达说话吗?”
李时雨抬头,看向瑞文西斯认真道:“有时候必须得让他吃点苦头才能长记性。”
瑞文西斯很满意李时雨的回答,打个响指后指着李时雨:“说的没错!”
芝士很快切好,放在面包片旁,李时雨的手很巧,即使是小小的芝士他都切的很有规律。
接着,麋鹿洗漱完出来。他没有完全用水洗,只是用湿毛巾一遍又一遍擦着外层的针毛,如此反复,直到没有可以清洗的地方。
李时雨对麋鹿说:“麋鹿,没有牧草和蔬菜,你能吃面包吗?”
麋鹿将毛巾搭在肩上:“嗯,可以的。有多少面包?”
李时雨在桌子上画圈,代指桌上所有的一切:“这些。我一共买了十一块。”
“好,你们吃不下的就给我。”麋鹿指着自己的角,“我去保养一下。”
瑞文西斯比个没问题的手势:“好的,等季阿娜出来我就去叫你。”
麋鹿很喜欢自己的角。
哪怕他的原型“狍”属于小型鹿类,角也相比其他鹿类兽人小很多,他也觉得自己的一对角比其他“有角种族”的角好上很多。他对自己的角多加爱护,全队都知道他迷恋“角”。
就像汪达喜欢剑,他的偶像是勇者;瑞文西斯喜欢冒险,她的偶像是各类冒险家;麋鹿喜欢角,他就对“有角种族”有天然的好感,无论魔族还是兽人。
那么李时雨和季阿娜呢,他们有喜欢的吗?
这可得问问他们本人了。
出乎意料的,接下来来到客厅的不是季阿娜,而是汪达。
是的,是那个因为力竭昏迷的汪达。
汪达顶着杂乱无章的头发,眯着眼睛从房间里走出,迷迷糊糊地走到李时雨身边坐下,往后使劲靠在沙发上,四肢无力,疲惫不堪,看他的样子仿佛下一秒就会在沙发上睡过去。
从汪达出现在他们视野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