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字
阿信腹誹道,他实际上知道,这是岳叔不喜欢自己的名字,所以才让別人称呼他的外號。
“知道了,鱷佬。”
虽然这么想,但是阿信还是决定顺著点鱷佬,因为他真的很需要钱,很需要很需要,他在东瀛人生地不熟,想要赚钱,只能抱住鱷佬的大腿……呃,胖腰。
鱷佬满意地点了点头,摸了摸自己刺刺的头髮,然后看著阿信的造型道:“黑色皮夹克不留衣物纤维,头髮上打含有焦油的摩丝,这样可以確保不会在现场留下任何头皮屑,再加上这副墨镜……”
“可以隱藏自己的长相,防止暴露身份。”
阿信接过鱷佬的话头,身为杀手,隱藏身份是基本素养。
“不,因为这样酷!”
说著,鱷佬也戴上了一副墨镜,而且比阿信的墨镜更大。
阿信:“……”
感觉自己和鱷佬聊不下去了,阿信对鱷佬道:“鱷佬,我先回房间休息了。”
“好,你休息去吧,杀手就是要时刻维持最佳状態,这样才可以应对隨时可能发生的危险。”
鱷佬点点头道,一副很懂行的杀手前辈的模样,虽然他这辈子一个人都没杀过,甚至连杀鸡都没有,但是不妨碍他装出一副很懂的样子,因为他的本职工作实际上是老千,专门骗人的老千。
阿信回到房间,准確点说,是一个只有一张床的狭小空间,他坐在床上,没有躺下,而是盘膝运功起来。
真气在內体游走,如同刀割一般,让阿信浑身冒出冷汗,但是他却又不得不坚持,因为如果超过一定时间不运功,真气在体內乱躥,伤到五臟六腑,只会令他更加的痛苦。
这內功,练痛苦,不练也痛苦,阿信想过散去这一身內功,只是练功和不练功只是痛苦,散功却是要人性命,阿信试过散功,但是功力只散去一半,他就痛苦地原地晕厥过去,而等到甦醒之后,散去的一半功力竟是已然恢復,这让阿信再也不敢散功。
只是哪怕不散功,每日练功也不能確保可以活下去,隨著功力越加深厚,尤其是將內功修练到第七重后,阿信每天经受的痛苦便达到了顶峰,真气不断破坏他的身体,自愈能力已经跟不上真气破坏他身体的速度,他有预感,再过不多久,他的生命就將走到尽头,而在他走到生命的尽头前,一定要赚到足够的钱!
感受著真气在身体运转时產生的痛苦,阿信又一次想起了十年前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