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衍眉眼方正,算不上多么惊艷的漂亮,但五官端正,眉毛浓黑挺直,一双金红色异瞳是他最显眼的地方,总会第一时间吸引视线,那双眼睛里能看见黄河浪、林海绿。
他的手摸上去总是糙的,像走过的山路、翻过的田垄。他閒下来的时候,会被迟钟好好养护,原本的肤色是晒透的麦色,养著养著,就白起来了。
原来他小时候就很白。
是个很漂亮的孩子,睫毛很长,但是瘦瘦小小的,迟钟一只手就能抱起来,他也不哭也不闹,睁著眼睛看他,没一会,忽然笑了。
那孩子睁开眼睛,一双异样的眼瞳,本就令人心生不寧,此时迟钟要抱走他,並留下了大笔钱財,男人直接点头,而女人犹豫了一下,想再抱抱他。
“別抱了,抱了就有感情了。”
迟钟开始使用神力【催眠】,“忘记他吧,以后不要提起这个孩子,没有他,也没有我。”
他抱著鹤衍离开这里,外面的阳光实在是太晒了,他一个人,索性用【万剑归宗】飞著。
先去城镇里找一家旅店,又去买了羊奶,准备了布料,开水煮过后阳光暴晒杀菌,他一直抱著鹤衍,心里想著,马上就回去,把阿衍交给晚晚小豫,就去找鹤悯。
鹤衍在他怀里安静地睡著,只是小手抓著迟钟的一撮头髮,脑袋靠著他的胸口。
外面是城镇最繁华的街道,商贩的吆喝声、过路的马车声还有人们交谈的声音,喧囂之中,迟钟能听见他的心跳声和自己同频。
在人群中不能用神力,迟钟又不敢轻易走动,怕吵醒了他,便在床上坐著。
等他睡一会,睡醒了就出发。
鹤衍睡了两个时辰,睡醒的时候小声哭了一会,大概是饿了,迟钟找店家又热了奶,吃饱之后他躺在迟钟臂弯里,睁著眼睛看他,满眼都是他。
迟钟把帽檐拉起来,披风挡住了头髮和怀里的孩子,冰元素控调整温度,这装扮在夏天著实叫人多看几眼,但是【催眠】又影响人类的思考,本能地忽视他。
从马车,到船夫,迟钟走走停停,了十天的时间才回到上元城。
他推开门,洛之豫几乎是有心电感应般下了楼,见钟哥用披风把自己包裹得如此严实,又感慨那长发属实是太显眼了。他快步走过去,“哥,阿悯他怎么样”
却见迟钟缓慢掀开披风,怀中的婴孩睡得正香,小手抓著他的头髮,咂吧著嘴,不知道做什么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