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世界里,稍有实力的神选者哪一个不是穿金戴银,居住在贵族老爷们提供的奢华楼阁里,每天享受着女仆柔软的双手以及锦衣玉食?
所以当希斯·布兰彻向他提起冥婚仪式的时候,他一点都没有感觉到奇怪。
如果他是一名拥有强大法力的冥河祭祀,他必然也要想方设法的结交达官贵人。
无论生活亦或者修行,这群官老爷都会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顺利。
能够一次性屠杀二百多名沙匪,将他们连人带马统统震个细碎。老哈什可以肯定,拥有这等实力的强者必然不会徘徊在黑沙漠的中心。
除非他们在执行某位大人物安排下来的任务。
但话回来,谁又会显得蛋疼,深入沙漠数百公里找一群沙匪的麻烦呢?
是野兽干的?
这也不可能。
野兽杀人只为一件事:填饱肚子。
没有任何野兽会造成如此大面积的杀戮后,将所有的尸体拖入房中一口不吃。
沙漠野兽常年和饥饿为伴,获得猎物后一定是连皮带骨一起吞入腹中。
在极端饥饿的情况下,就连凡人穿在身上的亚麻衣服都会吞食干净。
答案一个一个的排除后,“马帮行商”似乎变成了唯一的答案。
但这偏偏是最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所有居住在孟菲斯城中的商人都能感受到最近几个月,沙漠自由民数量的怪异减少。
有限几支进入沙漠的驼队,凡是度过流沙河的都没有回来。8月过后,哈什马帮是唯一一支从孟菲斯挺进黑沙漠的西大陆行商。
思考良久没有任何头绪,封闭石室中浓厚的血腥气息刺激的他头皮发麻,这种源自灵魂深处的无力感越发让老哈什感到心烦意乱。
尤其是一地的鲜血大半已经失去水分干燥成暗褐色的油皮。
这么多尸体堆积在此,沙漠中竟然没有任何生物前来觅食。不要沙狐鬣狗,就连无孔不入的沙漠行军蚁房间之内都看不到一只。
这一点似乎更加值得怀疑。
“罢了,今天就先这样把!”
自从出城之后,老哈什只感觉自己身上的没有一寸皮肤是舒服的。思考良久后,他决定封闭石室的大门,强迫自己忘掉眼前这一幕。
“也不用浪费体力掩埋他们的尸体了,这么多天过去没有任何野兽前来觅食,想必也不差这一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