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当中最重要的一环。
十几二十年前的时候,那个时候技术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有些地方的刑侦过程也并不那么严谨,所以出现了不少纰漏案件。
陆川在大学的时候学习过一个案例。
同样是一起杀人犯凶器是一柄尖刀犯罪嫌疑人交待的过程。和犯罪现场勘查的结果基本上一致,但是就是在找到凶器之后发现了问题。
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杀完人之后将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焚烧,有些结果就不太能确定。
而警方在找到尖刀之后,并没有对尖刀上的残留物质进行细致的检验。
多年之后因为另外一起失踪案的告破才搞明白当时凶手虽然杀了人,但是杀的人并不是当时警方认为的已经死亡的人。
那个尖刀上残留的血迹,实际上是猪血,根本不是人血,整个过程就是一起金蝉脱壳外加上栽赃陷害。
所以当时那起案子的涉案人员全都被处理了,而且关键的是当时的案子,没有侦破犯罪嫌疑人,早就逃脱法网去了境外了。
这么多年到了现在那个案子也没有彻底侦破。
刑事案件的侦破流程每一步都不可少,这是规定死的。陆川在执行这些流程的时候从来都是非常谨慎。
还有一个就是指认现场的必要性。
现场的指认并不是说像电影里面拍照一样,或者说像看新闻拍摄的犯罪嫌疑人随便手上一指。就这么就完了,这不叫指认现场,这叫摆拍。
实际上的指认现场是要犯罪,嫌疑人在现场把整个犯罪过程复原,什么时候发生的冲突在哪发生的冲突中间有什么样的动作都需要犯罪嫌疑人尽可能的复述清楚。
为的就是避免犯罪嫌疑人顶替犯罪。
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