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进士出身但是哪年进士下官则不清楚了”。
嘿嘿,常宇冷笑不已:“缘分呐,缘分呐!赶着送上门本督岂能不见”说着对邹逢吉道:“劳烦邹知县安排个清静的地方”。
“哎哎好嘞,这就去办”邹逢吉连忙离去,他已经看出事情有些不对劲了。
“那孙之獬,莫不是厂公的老相识?”旁边正在帮小道士挑鱼刺的李慕仙也看出点异样,出口问道。
常宇点头:“老相识了,认识了三四百年了”
靠!李慕仙翻了白眼,你不想说咱也不听了,还是好好疼疼自己的乖徒弟。
孙之獬是谁?
为官时七品芝麻粒,论政绩一无建树,然其名头在明史中却是赫赫有名!毕竟华夏几千年来汉奸无数,其却绝对能排上前五!
其人已不能用厚颜无耻卑躬屈膝来形容了,一句“留发不留头”可谓丧尽天良下贱至极,汉人几千年的脊梁被他一刀捅断!
可这个恬不知耻的家伙为什么要跑了上百里路巴巴的来找常宇。
原因很简单,就因为他不要脸。
更因为他嗅到了机会。
事实上但凡大奸大恶的人,都很懂得观风使舵,很懂得把握机会,孙之獬就是这种人,历史上这个七品芝麻粒原本依附魏忠贤的阉党小日子过的还算滋润,后来崇祯帝登基魏忠贤垮台这货还做最后挣扎,被崇祯帝直接给撸下去回乡度日,直到清军入关后,这货巴巴的去献计,弄了个礼部侍郎,却因其人品低下弄得狗嫌猫厌人不待见的货色,直到这货弄个了剃发令……
此时历史因为常宇的到来而稍稍做了改变,比如闯贼也几乎打到了北京城,但帝都无恙,清军也发动了第五次入关掠劫,但却没坐拥大明江山反而被揍的头破血流。
但这并不影响孙之獬的灵敏嗅觉,当他得知清军入侵青州时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