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兴二年,正月十六日。
天子下诏,令宗正卿刘虞,将皇长女刘凰的名字正式录入宗籍。
通常来说,满三月之龄的皇子以及满周岁之龄的皇女才会被正式录入宗籍。
满三月之龄的皇子,意味着渡过了最易夭折且生母产后体弱,无法保护皇子的阶段。
至于皇女,由于没有继承大统的机会,则不会受到太多的重视。
但具体什么时候录入宗籍,也无非是天子的一句话罢了。
不过宗籍与宗谱不同,宗谱只录入皇子皇孙的名字,皇女则不得录入宗谱,但名字录入宗籍,则意味着宗室身份得到了皇室的正式认证,再依据与天子血脉的亲疏远近,登记在相应的名录之下。
宗正卿掌管宗室事务,记录各王国嫡庶长幼和宗室亲缘关系。
郡国每年需向宗正卿上报宗室名籍,用以制作诸王、宗室的世系谱牒。
若有宗室成员犯法,被判髡刑(剃发)以上刑罚,也须先上报宗正卿,获准后方可行刑。
然而,由于大汉曾历经倾覆之灾,前汉的宗谱在战乱中部分遭到损毁,致使许多小支旁系的宗室失去了官方身份,譬如中山靖王这一支的世谱。
那位中山靖王刘胜,光是继承王爵与受封侯爵的子嗣便有二十一人,其余子孙数目逾百,各地宗室又遭新莽驱逐屠戮,尽皆流离失所。
后汉光复之初,不知有多少刘姓之人攀附中山靖王后裔之名,以至于中山靖王几乎成了一块攀附宗室身份的“烂招牌”。
世祖光武帝索性一刀切,要求提供明确的族谱为证,并有郡国内世家豪门出面佐证,方可重归宗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