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振雄,大圈帮,广府老乡会的,绰号蛇佬B。”大圈帮是一个松散的组织,由六十年代后,前来港岛避难的内地流氓组成。有着名义上的领袖不假,但门下一个个同乡会都采取自治,可以视作和记的字头。
“大东呢!”
林天盛捏着他的颌骨,拿手电筒一照,发现确实是照片上的柯振雄。
柯振雄勉强答道:“你刚刚把他做掉了呀,大佬。”
“喔,系那个穿黄T恤,背绿色的倒霉蛋?”林天盛笑脸盈盈。
“是,是。”柯振雄乖巧点头,非常顺从。
张锦荣走近到大佬身边,悄声说问道:“大佬,肥鱼一条,要不要杀他一笔?”
“杀什么杀,我们是在追赃。”林天盛盯着柯振雄,眯起眼睛,嘴角意味莫名。
社会上,弱肉强食的底层逻辑,从未变化,出来混,要讲钱,讲背景的。在八十年代,挣钱的机会大把,肯拼命,出头的机会大把。但想完全干净,程序正义,那就别想往上爬,因为正义、程序、法律、是设给底层的枷锁,设给无能者的囚笼,设给平庸者的镣铐,不打破思想上的禁锢,别想着能混出头。
或许世界上有纯粹的正义,有公正的法理,但绝不存在八十年代的香江。想要拉起一帮兄弟,做残党们真正的话事人,不仅要敢拼,还得要有条财路。
正如当年乐哥创建地下秩序,定下四大庄家,把江湖财路收到手上,立刻成为全港第一人那般。
有钱就系大晒,钞票便是财权!
正因如此,他才会拒绝新界太平绅士的支持。
用别人的钱,只能做别人的狗。
有着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