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和我打过电话,我一点儿不记得,至于和他说过什么话,更是半点印象也没有。
既然在电信部门查到了通话记录,那就确实存在付巧云和我手机通话的事实。
不过,这存在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我在梦游状态下和付巧云通了电话,我没有留下一点儿记忆。
另一种情况则是,别人用我手机和付巧云通过电话。”
老高态度相当好,竟允许“犯罪嫌疑人”
说了这么一大篇话,既没有打断也没有制止。
老高见秦逸飞说完了,就又接着问道:
“原告付巧云的衣物上,沾有你的某种体液,你怎么解释?
当然,付巧云说她衣服上那些沾染物是你的,暂时还是她的一面之词。
因为衣物上沾染的那些东西和你血样的对比化验还在进行之中,技术部门还没有给出最终答案。
不过,我们相信付巧云不会弄虚作假,不会用其他什么东西来冒充你的体液。
因为在这方面造假,很容易就被戳穿。
付巧云不敢冒这么大的风险。”
“你说有人拿你手机和付巧云通话。
我们也认为存在这种可能。
但是你缺乏有力的证据。
在我国司法系统中,都是谁主张谁举证。
很遗憾,你的这种说法,我们不予认可。”
“领导,我记得法律定义的‘强奸’,必须具备两个要素。
一是两人确实生了关系。
二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
两者缺一不可。
单凭付巧云衣物上沾有我的体液,还没有看到她体内检测结果,现在就下结论,是不是为时过早?”
周浩、老高,甚至包括苟立才都觉得嘴里有些苦,却在心里不由得暗暗佩服秦逸飞。
这家伙看问题,还真能抓住关键和要害。
警察办案哪里会漏掉这么重要的环节?
技术人员确实从付巧云体内,检测到了和衣服上相同的体液成分。
只是让技术人员感到奇怪的是,原告体内某种成分太少,如果不是技术人员细心,就有可能现不了。
何况原告还言之凿凿,说被告一晚上折腾了她两次。
所以技术人员初步做出的判断是原告撒谎。
可是付巧云辩称,她怕自己怀孕,事后她曾经用清水反复冲洗。
最后技术部门负责人拍板,只在报告上实事求是地陈述,不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