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顾,余令说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个生在红旗下的五好少年,在这险恶的封建社会是活不了的。
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个扒手。
和小老虎跟着狗爷,在他负责的片区混饭吃。
狗爷望着眼前分外干净的余令很不顺眼。
总是怀疑这是某家大户走丢的孩子。
因为余令看人的眼神,气质就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太冷静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小杂种,最好说实话。”
余令揉着脖子,他还是不习惯小了好几号的身子。
若是有一个成年男子般的身躯,余令也不至于当个賊偷。
去扛大包也能养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实心里明白。
昨日在烟花胡同偷了一只肥羊,荷包里有碎银,也有一块腰牌。
腰牌一面四周阴刻双兽,共衔一孔,方便系绳,另一面中间写着几个大字,锦衣卫百户谭顺。
在看到这个腰牌后,余令和小老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腰牌给扔了。
但在升斗小民的眼里,依旧是阎王爷,多看一眼就流泪。
如今是万历三十五年, 锦衣的威势虽然没有洪武年那般凶悍,但依旧凶名赫赫。
余令之所以知道是万历三十五年。